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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开局向朱元璋直播朱棣会造反 > 第一六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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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朱咂咂嘴,感到了很多的不满意。

    这后辈,夸咱的时候,是不是越来越敷衍了?咱竟还要沦落到了要和朱允炆比!朱允炆:……

    不敢不敢,真的不敢。

    这时解缙喃喃了一声:“自我革命……若都是不掺水的……”皇室一家:……怕什么来什么。怎么还说上革命了!不掺水的革命不都是要掉脑袋的吗?

    几个皇子尤为害怕,不管怎么样爹和太子都被光幕夸过有些见识,套用未来的话,不正是先进之人吗?

    他们和自己这些腐朽之人比起来,自我革命起来不要太理所当然!

    【废五军断事官。

    这是一个专门的军事法庭。原身是朱元璋吴王时期就设的大都督府。洪武13年改名为五军都督府断事官。

    理论上是和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同级别的司法机构,但令人震惊的是,直到洪武17年,这个机构都只有长官一个人,手下一个小弟都无。

    光杆司令邵文德拜托朱元璋看看自己,给点人吧!不然咋干活啊?这才分配了小弟。】

    这里头,人确实不多,含吏员在内一共11人。而大理寺光官员就有19个了.…更不用说什么不拘人数的十二道监察御史。

    对于这种现象,文官们是无法和邵文德共情的。武将们呢,也在谨慎闭嘴。这永乐新政,逐渐有了建文新政的模样。

    谁知道太子殿下有没有跟着朱允炆一起废呢?若是太子废了,管他什么军队不军队,那都是大好特好——嗯!

    【洪武22年,首次拥有了自己的办公地点。

    洪武23年,断事官由从五品升到了正五品。真牛逼,平行机构的刑部尚书正二品,都御史正二品,大理寺卿正三品。

    建文3年,革除之

    朱棣登基,“钦依五军断事官不设”。没有找借口,But太宗实录里含糊的概括为:切系军民利害者,可因时损益;既于军民利害无所关涉,何用更改?

    建文永乐新政+3】

    武将们欣喜于自己的谨慎!朱允炆冷笑摇头:“学人精。”尊卑有别,他不指名道姓。但谁都知道,他在指名道姓!

    【五军断事官的渐渐消亡,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本质上是皇帝想把军事司法权握在自己手中。

    比如,五军断事官想传唤军官、九品以上官员,就需要皇帝批准,然后分别经由五军都督府、兵部提取相关人员。

    老朱这个断案狂魔,还经常修改断事官的处理结果。涉及军官犯罪,喜欢亲自处理,五军断事官往往只有建议权。】

    断案狂魔这点,在场的所有人均深有体会。

    盖应碰上个大案要案,朱元璋经常让公、侯、驸马、伯、五府、六部、九卿、科道一起会审——五军断事官经常会以五府的名义参加会审。

    可即便如此,第二天朱元璋还要“次日早赴御前複命”,亲自裁决。

    老朱不满:咱谨慎对待案子难道还有错?若是做不到明察秋毫,便无端害了䗼命!我过问,说明我重视。我重视,那

    【建文改制以后,文官系统彻底抢夺了军队的独立司法权。断事官这个职位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本来呢,朱棣和建文都没有废除地方上的都司断事官(即,地方军事法庭)。

    这个机构因为品阶不高,无法处理军官的事,最后实际管辖的也不过是些军民的民事案件,如户役、田土、婚姻、斗殴等……极偶尔处理人命、抢劫官司。

    战时另负责审问、关押俘虏。

    但是武将本身的存在对军事法庭的职责造成了压迫和挤占。

    他们经常被人举报,不通法律、以个人意志处理军民诉讼(卫所里还有很多百姓),擅自派随从去审讯,非法扣押,等等。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很多贪污受贿的事。

    这事儿其实蛮悖论的,还记得朱棣对何福等人说:放心大胆的干,要有自决能力吗?古代这个“自决”到底包含范围多大呢?又是在军队这种特殊环境之下。那群法盲真的分得清什么是纪律,什么是法律吗?

    等到武将地位下降,镇守太监、知府等地方官员,又进行了司法权力抢夺。主打的就是各色地方土皇帝以老朱为榜样,纯粹以权压人的美妙画卷。

    军事法庭名存实亡,最后被当做冗官不断的裁掉。】

    所有法盲将军们:……

    他们越听越气,竟不顾

    老朱在堂上,当场大声嘟囔了起来:“嗯,我们是法盲!那群知府们总不是了吧?他们呢?做好了吗?哼!

    文官们一听,也不干了。

    这知府们想必至少是按照流程,往上提交。总比你们,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强得多吧?

    “我呸!”将军们粗俗说,“军中的经历司,管军饷的时候,上下其手贪赃枉法的少了?前几年因为贪污被擔下去的少了?

    好了,好了!”老朱之所以打断他们,乃是觉得再深入下去,难免要深入到那句“各色地方土皇帝以老朱为榜样”,呸,这说的,不就是罪恶的源头在咱吗?

    【那这个制度到底是好是坏呢?

    有一点我相信各位友友们读抗战史、解放战争时期都能看到,我军有别于旧军阀的一大特点便是:旧军阀的军官总是可以随意打骂、处罚下属,他们滥用私刑,作威作福。

    那我们是如何做到区别呢?

    最重要的,就是三湾改编时,把对标未来人民代表大会模式的士兵委员会建立起来了。官兵平等、民主的思想因此融入了士兵的内心,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再也没有什么上下尊卑

    了。

    民主了,就得把法治建设提上议程。

    在没有军事法庭时,想要行使司法权力,只能依靠最高权力机构——即军中的士兵委员会。有了它,士兵委员会只需要行使立法权。然后让

    又一次了,大家暂时放下恩怨情仇,开始努力工作,努力理解。

    茹瑞思考:“制定《大明律》,就是立法权!那我们大明的立法权,应该在刑部与陛下身上。至于那司法权……

    郁新擦了擦汗:仔细想想,好像这司法权,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五军断事官,都有。

    杨士奇补充道:“别忘了地方的按察使,和各地的各级主官及照磨等。”

    【1931年9月,颁布了《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破坏红军(凡属所有革命武装)纪律与违背军事行政之事件,概得接受处理”。

    它非常重要,不久之后,各级红军全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战争时期呢,它叫军法处,具有检察权

    、逮捕权和初审权。这就太big了。】

    终于看到了检察二字,想来是和那检察院有关了。但仍然看不太懂。就是后面这两样……分的那么细吗?

    茹瑞又开始努力分析:“刑部肯定有逮捕权,都察院也有——御史可以把犯罪官员逮捕回京,嗯,按察使总是配合御史一起抓人,所以它也有。

    郁新跟上:“刑部、都察院有初审权,那大理寺就是複审权了?大理寺没有逮捕权,五军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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