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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长生仙迹:从觉醒标记能力开始 > 第1章 周年雨夜天赋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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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乾广阳府,南云城。

    黑云压城,暮云叆叇,风雨欲来。

    暴雨袭来之前的这段时间,日光暗淡,空气沉闷,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不知不觉,已经一年了。”

    李启明微微抬头,看着暗沉的天空,深吸一口气,缓解有些压抑的情绪。

    他穿越过来的那天,也是这样的天气。

    天空像一个压力锅一样,不断积蓄压力,直到什么时候绷不住了,暴雨便会倾盆而下。

    当时,他看文章看累了。

    数学届大佬的天赋恐怖如斯,又一次无情碾碎了他这个基础数学研一新生的幼小心灵。

    他趴桌上眯了一会,迷迷糊糊间被打雷声惊醒,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穿着一身白色孝服,给人守灵。

    原身老爹死了。

    孤儿院的诅咒同样恐怖如斯!

    他稀里糊涂的穿越了,附身在一个同样叫李启明的少年身上,距今已经一年了。

    李启明摇摇头,查看了一下院中小树苗的情况。

    小树苗才栽下半年,长势还不错。

    随手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公服,把朴刀挎在腰间,确保随手就能拔出。

    如今的他是南云城一个小小的狱卒。

    这份差事继承自原身死去的父亲,算是子承父业。

    每天往返于家和监牢,两点一线。

    监牢的工作倒也简单。

    就是看门,和保安也没什么差别,算是提前过上退休生活。

    当下平民生活艰辛,为了一日三餐奔波劳累。

    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李启明还算满意。

    在初期的不适后,他已经有些习惯这样的生活。

    前世的生活已成过去,最重要的是活在当下。

    今日倒班,休了一天,接下来十天都是值夜班。

    出门上工前,李启明从房内拿出一本地方志塞入怀中,防止被淋湿,

    这个世界的知识是垄断资源,书籍很贵,平民根本买不起。

    他取了个巧,抄了一些诗,说是失传的诗经,和私塾做了个交易。

    私塾允许他借书,但他要守口如瓶,不许说出诗经的来历。

    李启明乐的如此。

    他一个理科生对科举实在是有心无力。

    他最初的打算不过是换一两本书,能随意借书已经是大赚。

    这将近一年的时间,他把私塾的书粗略地看了一遍,发现这个世界并不是看起来这么简单。

    高耸的山峰被削去峰头,掉落在一旁;一夜之间长成的参天巨木;亦或是整城人突然全部消失,由于夜间城门禁闭,直到几天后才被发现。

    所以他才把地方志找出来,希望能发现有什么线索。

    如今尚是盛夏的尾巴,下雨是常有之事,看今日的情况,暴雨是免不了了。

    李启明熟练地戴上斗笠,披上蓑衣。

    蓑衣斗笠是平民中最受欢迎的雨具,可以有效预防淋雨,避免染上风寒感冒。

    风寒感冒,在前世可能不算什么,吃点药修养几天就好了。

    但在这里,却能轻易夺走平民的䗼命。

    李启明把门关好,随手捡了一块石子塞进门底下的位置。

    没办法,狱卒这个职业很容易得罪小人,这还是一起值班的老秦传授的经验。

    出门绕过几个巷子就是大街。

    街面是青石板铺成的,两侧还有排水渠,这算是内城的隐藏福利。

    临近暴雨,行人来去匆匆,但也还算有秩序。

    “不听话!又不听话!”

    转过街角,邻居宋大娘正在训斥孩子,指头不时落在孩子脑袋上,倒霉孩子低头摇摇晃晃的。

    “小白又淘气了是吧。”李启明调笑一句。

    “这孩子整天不学好,到处乱跑!”

    宋大娘下意识抱怨,待见到是李启明,立刻满脸笑容地打招呼:

    “是小李啊,怎地这么晚还出门?”

    “今日值夜班,大娘吃了没?”李启明回道。

    “刚开饭,小李吃了没,要不要一起来,添双筷子的事?”宋大娘热情地拉着李启明的手,就要往屋里去。

    “大娘不用麻烦,我出去吃就行。”

    李启明赶紧婉言谢绝,挥手道别:“大娘再见。”。

    “哎,这孩子真好...”

    宋大娘目送李启明离开,转头又训斥孩子:

    “你看看人家,一个人就在城里买房,在看看你。没得本事,看你以后怎么娶媳妇......”

    李启明不时主动和邻居打招呼,心中感慨万千:“还好搬到内城,要是还住在外城老房子,下雨天要遭重。”

    他现在的家在内城西区的角落,远离了外城脏乱的环境。

    一年前刚来到这世界的时候,他就被外城的卫生情况吓得够呛,

    外城虽然有排水设施,但如今城内人太多了,地势也低,一到下雨天就是在粪坑里游泳。

    半年前,他才找到愿意低价出售的房子。

    那家父子是药商,进山糟了祸,只剩母女俩,留不住房子,只能把房子卖掉,回娘家。

    “你认了我女儿作干妹妹,房价再降三成!”

    时隔半年,他依然记得那日的陆姨,如同一只母老虎,护着身后的女儿。

    在一众名为族叔,实为“鬣狗”的环视下,选择了他,或者说他身上的公服和朴刀。

    李启明见小女孩不到十岁,实在可怜,就认下了这个干妹妹。

    当然,他囊中羞涩也是一个原因。

    说是低价,其实也不便宜。

    搭上原身父亲给他准备的老婆本,还向同僚借了不少钱,他终于在内城有了落脚点。

    当时他还自嘲,到了异世界居然还要背房贷。

    导致他现在都不敢乱花钱,只买必要的吃食、营养品,连灯油都是蹭监牢的,时不时拿罐子刮点带回家。

    每天都想着怎么搞钱。

    他倒是想过用现代知识去做生意,但是他这身皮既是保障也是限制,他做不了正当生意。

    在弄清楚这个世界的本质前,他不敢搞出什么不符合身份的东西,只是每月按时领取俸禄。

    月末发粮之前,手头拮据,还想过有没有人劫狱,他好立个功,得些奖赏。

    当然也只是想想,拿那点俸禄何必冒这么大的险。

    ……

    李启明和往常一样先去南区吃饭,又带了份晚上的宵夜,赶在天黑之前抵达北区的监牢。

    监牢在一片开阔空地的正中,四周各有一座哨塔,但都没人值守,倒也不是防卫松懈,而是没必要。

    南云城分内外城。

    衙门基本不管外城,只要不出人命就行。

    内城大多是有钱人,管不了。

    所以监牢里平常都没犯人,要有也是关几天就出去了,犯不着劫狱、逃狱。

    临近天黑,监牢外围的空地上点了一圈火盆,方便观察来人。

    监牢内也亮起来了火把,有人先到了。

    “老秦今日这么早?”

    老秦是老狱卒了,摸鱼的经验无人能及,人称“诡见愁”,意思是诡都找不到他。

    李启明提着食盒,径直朝监牢而去。

    进了大门,是一个空旷的大厅,深处有一个入口通往地下。

    大厅左右各有一个火盆,火光闪动,显得大厅很是暗沉。

    火盆下各有一套桌椅,那是他和老秦值守和接待人的地方。

    此时老秦就趴在左手边的桌子上,见到李启明进来,摆手打了个招呼:“早啊,小李。”

    “老秦今天这么早,吃了吗?”

    李启明走向右手边他自己的位子,把食盒放在桌上,脱下蓑衣斗笠放到墙边,拉开椅子坐下。

    “吃过了。老婆子又开始长吁短叹,还不让喝酒,我就提前过来。”老秦回答,语气有些郁闷。

    老秦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出嫁,儿子在府城打拼,现在只有老伴还在家。

    每月发粮之前的几天,李启明囊中羞涩,经常会去老秦家蹭饭。

    伯娘的手艺确实不错,腊肉饭尤其一绝。

    李启明啧啧嘴,掏出胸口的地方志,拨开树叶书签那一页,里面讲到,百余年前南云城曾经天降流星,其后出现一只食人的大虫,后来不知所踪。

    “秦大哥还没回来吗?有半个月了吧。”

    “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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