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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玄德 > 二十五 刘备是一个追求速度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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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中旬,刘备准备齐全之后,就带着韩荣、公孙瓒和家乡父老的殷切期待离开了家乡,带着大车小车二十多辆,再次踏上了前往雒阳的旅途。

    这一次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怎么的,从涿郡南下穿越冀州,一路上顺顺当当,没什么风波,连阴雨天都没遇到几次,除了天气有点热之外,倒也没什么不舒服的。

    刘备为此十分高兴,在路上遇到山清水秀较为凉爽的地方还会停下来搞烤肉派对,满是闲情逸致。

    一直到进入河内郡之后,他们才在一条山路中发现了一群土匪正在围攻一支车队,车队有护卫,正在和土匪大战,但是土匪人多势众,车队方面眼看不济。

    说老实话,当刘备听到前哨队伍说他们发现有山匪正在抢劫一支车队的时候,反而觉得这才是正常的大汉朝,反而觉得这才算是真正正常的大汉天下。

    之前那一段顺利的路途在他看来甚至都有点不正常。

    没有山匪强人拦路打劫还是正常的东汉末年吗?

    要是天下真的那么安定了,煌煌大汉还怎么会走到末路呢?

    “大兄,咱们怎么办?”

    张飞一脸战意,策马来到刘备身边,询问刘备接下来的打算。

    刘备当然清楚张飞的意思。

    这家伙从来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主儿,跟着卢植上了两次战场之后更是点燃了骨子里的好战之火,惟恐天下不乱,一听说能动手那是比娶老婆睡觉还要开心。

    当然,刘备也不是一个安分的主儿。

    “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山匪,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剿,今天他们可以打劫这支商队,明天搞不好就会对咱们出手,我既然为国家孝廉,必然要为国出力!剿!必须要剿!”

    刘备一声令下。

    然后大家立刻准备起来。

    刘惠这个没什么武力的随队书记官一样的角色立刻登上一辆货车躲了起来,避免成为大家的累赘,这一点上他还是很自觉的。

    刘勇、刘晟两个好勇斗狠的刘氏宗族年轻人带着八名骑士围绕在家眷车队周边,保护家眷。

    张飞则带着剩下的骑士三十多人做好了战斗准备。

    刘备登上了家眷车辆,跟韩宁还有韩小蝶说了一声。

    “前头有些不长眼的匪类,待我去把他们剿灭了,咱们就继续上路,你们在这里待着,就在车里,哪里都不要去。”

    “会很危险吗?”

    韩宁很是担心,抓住了刘备的手:“叫益德去就可以了吧?郎君还是不要去了。”

    “不可,我为首,理当冲锋在前。”

    刘备摇了摇头,又露出了笑容:“放心吧,我自幼摸爬滚打,早已经历过生死,这些区区匪类不在话下,你们二人保护好自己。”

    说完,刘备离开了马车,提刀上马,和张飞一起冲锋而去。

    该说不说,这年头骑马是个真正的技术活,技术要求很高。

    因为马身上没有马镫和高桥马鞍,只有简单的护具和为了方便上马而设置的单边马镫。

    骑士一旦上了马就要靠缰绳控制马匹的前进方向,用双腿夹紧马腹维持身体的平衡,这对于腿部力量的要求非常高。

    想要马上作战难度更大。

    一般骑兵只能用单手刀剑或者特制的手弩,只有特别厉害受过专门训练的精锐骑兵才能使用长矛或者是弓箭。

    当年匈奴人就是靠着一手骑射功夫纵横大汉北疆的。

    抛开这些不谈,骑马对于衣物尤其是裤子的磨损力度也很大,经常骑着骑着大腿内侧的裤子就磨破了,更有甚者皮肤都能给磨破,血淋淋的一片看上去很是难堪。

    因为皮肤被磨破了,疼,所以下了马走路都要岔着腿走,跟企鹅一样一摆一摆,姿态十分不雅,让人看了直摇头。

    没办法,这就是前高桥马鞍、双边马镫时代人类为了追求速度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作为一个追求速度的男人,刘备早已跨过了这道心里的坎儿。

    早前学骑马的时候,他的大腿内侧多次磨损受伤,伤口多次愈合,所以那一块的皮肤特别粗糙,那一块的肌肉也非常紧实,非常耐磨。

    无独有偶,刘备身边的部下们也都是这样,大腿内侧的肌肉非常结实,皮肤非常粗糙耐磨。

    别说关羽和张飞二人,简雍、刘惠这样的非战斗人员也是一样,为了锻炼骑术骑好马,大家大腿内侧的皮肤都非常粗糙,肌肉结实,硬邦邦的。

    刘备和部下的感情都很好,且经常会用身体上的接触来增进感情,比如一起洗澡的时候,大家就常常比较彼此大腿内侧皮肤的粗糙程度和肌肉的结实程度。

    一群人里面,张飞大腿内侧的皮肤最为粗糙,而关羽的肌肉最硬。

    若是要论综合,则还是刘备综合素质最强,这与他最早接触战马和骑术脱不开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牵招的大腿内侧肌肉最具有弹䗼,质量很高,这是刘备亲自验证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自然不必多说,刘备一声令下,带着三十名幽州汉家骑士呼啸而来,携一往无前之势对散乱的土匪们进行急速冲锋。

    土匪们猝不及防,被转瞬即至的刘备骑士队杀到了眼前。

    刘备手持环首刀,眼疾手快,挥手一刀就斩下了面前一个土匪的脑袋。

    那土匪的脑袋落在地上滚了几圈,无头尸体如喷泉一般喷出大量血液,然后轰然倒地。

    如此这般的景象大量再现,刘备骑士队的骑士们挥刀杀入土匪群中,挥手一刀就是一颗人头落地,再一刀又是身首分离。

    鲜血如泉涌,如同末日般的景象会给人带去极大的视觉冲击,稍微胆子小一点的都会被吓得大小便失禁,甚至还会精神失常。

    然而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残酷之处。

    十九岁的刘备对此早已习惯了。

    街头斗殴也好,星夜杀人也好,这是他为了在东汉末年的幽州生存下来不得不做的,不得不去习惯的。

    除了被斩首的土匪,还有些运气差的土匪直接被疾驰而来的战马撞飞了,往后横飞一丈多才堪堪落地,痛苦呻吟。

    战马的冲击力极为恐怖,不是人的身体所能承受的,更别说他们未曾结阵,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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